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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春市二道区腰十小学校学生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7 21:10:24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长春市 二道区 

2025年长春市二道区腰十小学校学生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5号--JLTYCC-2025033

项目名称:2025年长春市二道区腰十小学校学生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94,350.00元

服务需求: 租赁学生校车5辆,每车定员不低于41人,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校车运营线路(见附表),运营过程中如有线路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解决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证明其具备合法运营客运车辆的资格且车辆标准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1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08月07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磋商活动,技术支持:95763。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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