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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04:11:33 本文标签:绥中县 基层 农技 

绥中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2-19

项目概况

绥中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21-00017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4000

最高限价(元):594000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 (袋/瓶/吨)
1生物有机肥袋(40kg/袋)。 符合农业部行业标准NY884-2021450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0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67420

最高限价(元):167420

采购需求:查看

02包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 (袋/瓶/吨)
1促生长增肥剂(猪、牛通用)(1kg/袋)。 产品有效活菌数≧200亿/克,产品成份:植物乳杆菌、肠球菌、枯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酵母菌、低聚木糖、载体等。1521袋
2脱霉剂(猪、牛通用)袋(1kg/袋)。 产品有效活菌数≧200亿/克,产品成份:枯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酵母菌、载体等。1755袋
3驱虫剂(猪、牛通用)包装100g/袋 规格:100g:阿苯达唑10g+伊维菌素0.2g1170袋
4育肥猪浓缩料40kg/袋 原料组成:豆粕、进口鱼粉、石粉、磷酸氢钙、食盐、抗氧化剂、、苏氨酸、赖氨酸、蛋氨酸、多种维生素、微量元素、粗蛋白≥40.5%、粗纤维≤10%、粗灰分≤22%、钙、磷等其他成分达到企业标准185袋
5育肥牛浓缩饲料吨(25袋/吨)。 主要原料:谷物及其加工产品、豆粕、棉籽粕、双低菜粕等油料籽实及其加工产品、石粉、氯化钠、硫酸锌、硫酸锰等矿物元素及其络(鳌)合物、维生素A乙酸酯、维生素D3等维生素及类维生素。10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0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具有农业农村部核发的生物有机肥的《肥料登记证》。 02包序号1、2、3生产厂家具有经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序号4、5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16时30分至2025年02月2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咨询电话: 0429-3546777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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