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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农业农村局太原南站和长治东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05:51:08 本文标签:广告投放 竞争性 沁县 

太原南站和长治东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302025CCS00044

项目名称:太原南站和长治东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沁县农业农村局太原南站和长治东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二次)及其相关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街道406号中央商务大厦A座15层15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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