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892025000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补充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化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评审细则
更正内容:
将原采购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实力中“1、投标人或LED显示屏制造商需具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3级或以上认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1、投标人或LED显示屏制造商具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1级认定得0.75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2级认定得1.5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3级或以上认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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