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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农业农村局长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2-28 09:13:52 本文标签:长宁县 第二次 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420250000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哈尔滨汇易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哈尔滨汇易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宜宾市汇利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620,000.00元 ,更正为: 691,8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620,000.00元,更正为:691,8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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