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中心血站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12:53:41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公立医院 浙江省 

一、项目编号:ZJCT-Z20250158

二、项目名称: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1758604(元)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芹江东路288号1幢8层8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长途运输无人机天途SP11-Plus2280000
2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短途运输无人机天途M6FC2200000
3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中继设备天途RTK 云基站330000
4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起降场湖南翼飞时代YF003GC930000
5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应急起降场湖南翼飞时 代YF003GC530000
6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航线开发及空域保障服务浙江巨化信息定制551154
7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无人机软件平台服务浙江巨化信息定制130000
8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航线日间运行服务:市血站中心-江山市中心血库浙江巨化信息定制300100
9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航线日间运行服务:市血站中心-开化县中心血库浙江巨化信息定制300140
10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航线日间运行服务:市血站中心-衢州市第三医院浙江巨化信息定制5055
11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航线日间运行服务:市血站中心-柯城区人民医院浙江巨化信息定制30055
12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航线日间运行服务:市血站中心-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浙江巨化信息定制30055
13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航线日间运行服务:市血站中心-常山县人民医院浙江巨化信息定制300100
14衢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无人机血液配送保障项目航线日间运行服务:市血站中心-龙游县人民医院浙江巨化信息定制30012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舟钢,蓝凌衢,江素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朱黎明,白明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4.542.547.042.042.043.630.073.6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65.056.556.054.555.557.515.5373.03
1浙江畅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39.543.548.043.042.043.229.7972.9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344.6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