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91350181MA32QR4T2W[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永定对口帮扶文旅消费市集活动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工艺美术工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42号 | 551,000.00元 | 96.2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永定对口帮扶文旅消费市集活动):
服务类(福建省工艺美术工业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生活消费品展览服务 | 永定对口帮扶文旅消费市集活动 | 永定对口帮扶文旅消费市集活动 | 按照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按照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按照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项 | 按照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551,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洪庆东 |
| 评审专家: | 肖永华 、 卢国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1.5%;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开户名:福州市坤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前支行。 帐号:118120100100201476)。③根据《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64号)规定,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定对口帮扶文旅消费市集活动:0.82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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