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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租赁综合性服务用房(6号楼东楼)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8 17:09:37 本文标签:青秀区 大会战 工作队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租赁综合性服务用房(6号楼东楼)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租赁综合性服务用房(6号楼东楼)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89234.4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因南宁东部新城伶俐片区开发建设需要,方便辖区群众办理业务,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需租赁办公场所,用于征地拆迁综合性服务用房,租期: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89234.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南宁东部新城伶俐片区开发建设需要,拟租用的办公场所需产权清晰无纠纷,交通便捷,无需投入大量资金装修改造便可使用且有较多停车位,方便辖区群众到访。伶俐工业园区标准厂房6号楼东楼一至四层原为伶俐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伶俐工业园区归南宁东部新城管理后,原园区办解散,该场地闲置。该场地只需简单改造便可使用,交通便捷有大量停车位方便群众到访办事。经我镇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南宁东部新城伶俐片区及附近没有其他供应商可提供合适且方便群众办事的办公场所,伶俐工业园区标准厂产权仅为一家供应商(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有。综上,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一、(一)第2点规定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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