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力资源服务产教联合体(北京)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5438-XM001
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产教联合体(北京)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预算金额:150.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0.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号 | 包名 | 采购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 备注 |
1 | 01包 | 智慧档案综合实训室 | 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 套 | 1 | 36.40 | 否 | 资产类 |
2 | 01包 | 智慧档案综合实训室 | 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 | 套 | 1 | 26.00 | 否 | 资产类 |
3 | 01包 | 智慧档案综合实训室 | 档案实训室施工及耗材 | 套 | 1 | 9.27 | 否 | 非资产类 |
4 | 02包 | AI智能面试系统 | AI智能面试系统 | 套 | 1 | 79.00 | 否 | 资产类 |
注:“资产类”投标报价及各包总价报价,超出招标最高限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07 至 2025-05-1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8〕2593号)等。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按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纸质文件进行投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beijing.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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