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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文成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17:35:02 本文标签:工程项目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XYZB-WCX-2025-03

二、项目名称:文成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3.15(元)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石子巷77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文成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文成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按投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文件要求1年按投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媛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云光,王艾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为服务单位。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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