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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22:15:51 本文标签:砀山县 农产品 食品 

砀山县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DSCG2025054B

二、标段名称:砀山县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3660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万零贰佰元整(200200.00元)

评审得分:91.1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砀山县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承担砀山县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第二包

服务需求:本项目为砀山县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采购项目,二包包含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食品300批次(含食品小作坊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等食用农产品220批次。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圆满完成甲方委托的抽检任务,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小宁(组长),赵雪梅,赵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0.92137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1771810206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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