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至2026年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X-FW-2025030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至2026年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副食类、预包装牛羊肉、粮油类、奶类、水产类等食品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2.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3.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zhzx_7777@163.com(按下列顺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1)报名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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