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03202500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及现场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更 正 公 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4032025000025
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及现场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 报价得分1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3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项目配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1、2项以外,每增加1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重复,如人员有重复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算。②以上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效在职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和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14.0000 | 客观 |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docx 服务应答表 |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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