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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监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1 04:53:28 本文标签:湖北省 竞争性 襄阳 

【项目概况】

襄阳监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襄阳监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3540924820@qq.com)获取采购文件(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Q-ZC-HW2513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12212

3、项目名称:襄阳监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82.6(万元)

6、最高限价:82.6(万元)

7、采购需求:

湖北省襄阳监狱医院医疗设备(AED、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等)、设施一批招标采购,共包含AED、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设施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违反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以上内容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须提供在“天眼查”或“企查查”等关系信息截图,内容包括人员股东情况及股东变更记录;
(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 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襄阳监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3540924820@qq.com)获取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3、方式:

湖北省襄阳监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3540924820@qq.com)获取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育才路马跃檀溪运动公园内) 1 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育才路马跃檀溪运动公园内) 1 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zqgczx.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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