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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永春县文旅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1 09:34:30 本文标签:永春县 旅游局 竞争性 

项目概况

永春县文旅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县府路8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JCG(2025)023

项目名称:永春县文旅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永春县文旅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1项

248000

248000

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县府路8号四楼)

方式:请受邀供应商于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县府路8号四楼)现场购买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县府路8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县府路8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招标,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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