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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精保开荒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1 12:10:41 本文标签:肿瘤医院 辽宁省 院区 

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精保开荒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29

项目概况

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精保开荒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0378

项目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精保开荒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70000

最高限价(元):177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精保开荒服务。

2.预算金额:人民币1,770,000.00元。

★3.项目概况:

全院区建筑内部区域(含门诊楼、住院部、手术室、走廊、卫生间、电梯等)的首次全面精细化清洁、消毒。项目总占地面积219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5193.44平方米。

3.1室内区域

序号楼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
11#住院楼17671.69-1/8F
22#住院楼14539.58-1/9F
33#住院楼31853.728F
44#住院楼16338.608F
55#医技楼53424.983F
66#放疗中心4236.711F
77#核医学中心4232.651F
88#科研中心16837.36-1/5F
99#培训中心一9493.545F
1010#学生宿舍一7391.206F
1111-1#培训中心二5015.961F
1211-2#学生宿舍二2332.383F

其中包含全院石材面积12980平方米,pvc面积172189平方米,玻璃总面积135000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一)建筑开荒:清除装修残留物、水泥渍、油漆点等,全面擦拭玻璃、墙面、地面。

二)深度消毒:针对手术室、ICU、病房等区域使用医用级消毒剂处理。

1. 区域分类清洁要求

(1)普通区域(门诊大厅、走廊、办公室等):

①清除地面、墙面、天花板残留的装修粉尘、水泥块、油漆点、胶痕等;

②擦拭所有门窗、玻璃(含内外侧)、窗框、门把手,确保无污渍、无水痕;

③清洁地砖、踢脚线缝隙,使用专业工具去除顽固污渍;

④消毒公共区域高频接触表面(如电梯按钮、扶手、座椅等)。

(2)特殊区域

①手术室/ICU/实验室:

使用医用级消毒剂(如含氯消毒液或过氧化氢)对墙面、地面、设备台面进行三重擦拭(清洁→消毒→去残留);

清除层流系统出风口及回风口的积尘,确保无微生物滋生;

②卫生间/污物间:

使用酸性清洁剂清除便池、下水道尿垢,疏通排水管道;

对污物桶、拖把池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清洁设备(清洁设备以及工具耗材等由投标人进场时自备,服务履行结束后撤场时统一带回):

①全自动洗地机(适用于大面积地坪);

②吸尘吸水机(处理地毯及积水区域);

③高温蒸汽清洗机(用于手术室地面深度消毒)。

工具要求:

①分区使用清洁工具(如红色标识工具仅限卫生间,蓝色标识用于办公区);

②抹布、拖把头需每日消毒清洗,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清洁耗材。

3.清洁剂与消毒剂标准:

①通用清洁剂:pH值中性,无腐蚀性;

②特殊区域消毒剂:

手术室/ICU:含氯消毒片(有效氯浓度500mg/L)、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剂;

实验室:75%医用酒精、生物酶清洁剂;

卫生间:酸性洁厕剂。

4. 人员配置与操作规范:

①团队分工:

最低要求配置:项目经理1人+专业线条组长12人+100名开荒服务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明细表(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工作年限等信息))

分组要求:按楼宇分配(12栋楼);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3年医院保洁经验及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及医院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信息和服务年限))

②操作规范:

清洁流程遵循“由上至下、由内至外、由干到湿”原则;

消毒作业后张贴“已消毒”标识,注明时间及责任人。

注: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天;服务起始时间为采购人书面通知函件载明的投标人入场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2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递交;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或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 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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