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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彭公镇米家墩、朱家沟、南峪三村地面沉降机理及诱发影响因素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1 15:06:11 本文标签:地面沉降 长武县 竞争性 

项目概况

长武县彭公镇米家墩、朱家沟、南峪三村地面沉降机理及诱发影响因素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DXX-2025-002

项目名称:长武县彭公镇米家墩、朱家沟、南峪三村地面沉降机理及诱发影响因素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彭公镇米家墩、朱家沟、南峪三村地面沉降机理及诱发影响因素评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8,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彭公镇米家墩、朱家沟、南峪三村地面沉降机理及诱发影响因素评估,找出房屋裂缝关联原因1(项)详见采购文件488,000.0048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彭公镇米家墩、朱家沟、南峪三村地面沉降机理及诱发影响因素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彭公镇米家墩、朱家沟、南峪三村地面沉降机理及诱发影响因素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己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获取 采购 文件时,需携带介绍 信( A4 纸大小)、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已获取采购 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 )投标人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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