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龙湖景区市政设施养护项目 JSZC-320303-JXYJ-G2025-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3-JXYJ-G2025-0004
项目名称:大龙湖景区市政设施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5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2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设施养护范围包含大龙湖景区范围内公共管理房、园路、广场铺装、景区道路、零星石构件、园桥、木质栈道、护栏、古典建筑、钢廊架、景墙、景石、排水系统、景观电力、照明系统、园椅、雕塑、其他零星设施构件、标志标牌、(养护范围及内容详见附表)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至少提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24年10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填写完整,否则视同为未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24年10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李健 联系电话:17712995082、0516-8387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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