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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乌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有机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1 16:02:32 本文标签:土壤改良 霍邱县 高标准 

霍邱县乌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有机肥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FS34152220250072

二、项目名称: 霍邱县乌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有机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中科枫浩生物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邵岗乡上郢村

成交金额: 肆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 4112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有机肥(颗粒)。

品牌:万土丰。

规格型号:外观均匀,圆球形颗粒状(大小一致),无恶臭。有效期长于6个月。40公斤/袋。

数量:1600吨。

单价:257.00元/吨。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树文、张永青、胡惠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 收费金额:0. 61 万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411200.00 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霍邱县财政局 提出投诉,地址: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64-6082980。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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