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旧宿舍楼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发售期内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XM-20250401
项目名称:旧宿舍楼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旧宿舍楼拆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旧宿舍楼拆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00 | 2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旧宿舍楼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旧宿舍楼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不良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承诺书);
(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相关截图查询;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 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至 2025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在发售期内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 55 号裕隆大厦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 55 号裕隆大厦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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