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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03:14:35 本文标签:建设项目 新泰市 高标准 

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9-19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502000079

交易中心编号:XT-ZC-20250905-03

项目名称: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72.80万元

最高限价:72.8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汶南镇片区监理服务

1

本项目为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汶南镇片区监理服务。

36.40万元(监理费费率为投资额的2%)。

B

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禹村镇片区监理服务

1

本项目为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禹村镇片区监理服务。

25.20万元(监理费费率为投资额的2%)。

C

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西张庄镇片区监理服务

1

本项目为新泰市2025年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西张庄镇片区监理服务。

11.20万元(监理费费率为投资额的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或水利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领取时间:2025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2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网上评审。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后果自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是,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4.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723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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