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名称:横琴·澳门青年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22栋(中葡中心区域)2025年度2月至12月场地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租赁场所
为满足场地办公及运营需求,要求租赁建筑面积不少于977.64㎡的场地。
(二)房屋现状
该场所须为已建成房屋,含普通装修及其配套设备(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水电已通并可正常使用,满足自带办公家具即可进场办公的条件。
(三)交通条件
为方便群众或企业办理税收事宜,租赁标的物所在地道路通畅、车辆通行方便。
(四)使用条件
供应商提供的房屋要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防、卫生、用电、用水、燃气、通信等条件,超过五层的楼房应有电梯。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商品房的平面图、户型图、区位图、外观图、装修效果图以及对商品房建设情况、点位分布、装修情况、周边环境、地理区位、市政设施配套情况的详细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4.52424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该场地由原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委托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规划建设,如果更换场地,重新搭建新的办公场所将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目前附近没有类似场地能够满足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葡科技交流合作中心办公及运营需求的场地,且短期无法进行搬迁,为保证与原有项目工作的延续和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拟继续租赁原场地作为办公及运营场所。鉴于上述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上述适用情形,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场地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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