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十五五”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规划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马鞍山市“十五五”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规划采购项目
数量: 1
单位: 项
预算金额: 8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马鞍山市“十五五”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规划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马鞍山市“十五五”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规划服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预算金额为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与专业性要求。
2、推荐单位深度参与国家顶层设计并具备行业权威性。
3、推荐单位拥有支持本项目的独特地方实践经验与专家资源。
4、选择该单位是保障规划质量与政策协同的关键。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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