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体检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ZB-2024025
项目名称: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体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5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5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体检服务 | 1项 | 175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签订合同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不专门采购包预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别约定本项目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邀请推荐供应商:福州仓山施尔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有限公司,福州协爱医院有限公司,福州爱康卓悦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在名单上的其他供应商不予参与本项目,做响应无效处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且许可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适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亭江镇惠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亭江镇惠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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