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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12:45:08 本文标签:建成区 竞争性 县城 

项目概况

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5(ZBQ)306-026

项目名称: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9,95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33,66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3,668.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9336681(项)详见采购文件933,66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合同包2(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72,34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2,349.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3723491(项)详见采购文件372,349.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合同包3(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53,9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3,94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3-1其他服务3539401(项)详见采购文件353,9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包2(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包3(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县城建成区绿化管护、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耗材单位采购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 (陕财办采〔2020〕15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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