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ZC2025-C3-002613-GXGN
二、项目名称:广西铁路运快递应用与安全发展研究项目(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1200000(元) | 牵头供应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 投标联合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成都市通锦路三号、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27层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广西铁路运快递应用与安全发展研究项目(重) | 广西铁路运快递应用与安全发展研究项目(重)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与项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一致,具体以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雯,黎标(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梁娟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6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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