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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06:48:01 本文标签:沈阳市 污染物 大气 温室 

公告信息

沈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11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1655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40000

最高限价(元):2940000

采购需求:

一、目标:依据《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编制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分析沈阳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时空排放特征,提升减污降碳能力,为我市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政策制定、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应对、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标准:编制依据:(1)《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手册》(4)《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三、质量、技术规格:融合排放清单覆盖区域包括沈阳市13个区县(市)。融合排放清单的污染源涵盖六大类污染源(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和废弃物处理源)。融合排放清单涵盖10种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黑碳、有机碳和4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及氢氟碳化物)。清单质量满足《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四、数量、交付时间和地点:1.数量:1)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1份;2)《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报告》1份;3)《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源调查报告》1份。2.交付时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3.交付地点 沈阳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五、质保期:无。

六、验收:甲方组织专家对融合清单成果进行验收,并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3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文件详细递交地点:电子版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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