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年度基础软件(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年度基础软件(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89079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年度基础软件(第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2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年度基础软件(第一批)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2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28,00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是否进口 | 是否核心产品 | 最高限价 |
1 | 应用服务器中间件 | A08060301-基础软件 | 套 | 438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否 | 否 | 是 | 262.8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时的查验结果为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近三年(从2022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出具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递交。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承诺自2022年至2025年未发生过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情形;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16:00至2025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内,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从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参加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应按要求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潜在投标人提交获取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纸质招标文件快递给潜在投标人,电子发票将发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20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01会议室
五、澄清截止期限及要求
澄清截止期限:2025年11月27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澄清文件递交方式:澄清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彩色扫描后的PDF文件和相应的Word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jinhaosheng@shabidding.com;澄清文件原件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澄清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程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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