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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18:35:01 本文标签:苏家屯区 人民法院 公务用车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询价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5-09-19

项目概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91

项目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179800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 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编码及品目名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单位数量最高限价
1.警用轿车A02030610警车1179800.00元

(二)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1.警用轿车1.长×宽×高(mm)≥4988×1875×14702.轴距(mm)≥29203.发动机排量(L)≤1.84.进气形式:涡轮增压5.最大功率(KW):≥1456. 驱动方式:前置前驱7.车身稳定系统8.前后倒车雷达9.主副驾驶安全气囊/前排侧面安全气囊10.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多连杆式独立悬架11.排放标准:国六12.能源类型:汽油13.前后驻车雷达14.倒车影像15.LED前大灯16.外后视镜电动调节17.喷涂法院专用标识18.警车专用警灯

二、商务需求

序号商务条款说明和要求
1.交货/交付时间: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交货/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 提供全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3 )年
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3 )年
7.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
8.售后服务网络:
9.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享受大客户专用车位
10.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享受大客户配件折扣价格
11.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现场人员培训车辆的功能
12.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免费车机系统升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9600

最高限价(元):109800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 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编码及品目名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单位数量最高限价
1.警用多用途乘用车A02030610警车1109800.00元

(二)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1.警用多用途乘用车1.长×宽×高(mm)≥4793×1837×17302.轴距(mm)≥28103.发动机排量(L)≤1.54.进气形式:涡轮增压5.最大功率(KW):≥1306. 驱动方式:前置前驱7.车身稳定系统8.前后倒车雷达9.主副驾驶安全气囊/前排侧面安全气囊10.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架11.排放标准:国六12.能源类型:汽油13.后驻车雷达14.外后视镜电动调节15.喷涂法院专用标识16.警车专用警灯

二、商务需求

序号商务条款说明和要求
1.交货/交付时间: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交货/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 提供全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3 )年
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3 )年
7.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
8.售后服务网络:
9.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享受大客户专用车位
10.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享受大客户配件折扣价格
11.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现场人员培训车辆的功能
12.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免费车机系统升级

注:本部分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16时30分至2025年09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B区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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