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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重点景区、重点区域等停车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22:47:17 本文标签:玉树州 停车场 竞争性 

项目概况

玉树州重点景区、重点区域等停车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中旭磋商(工程)2025-049

项目名称:玉树州重点景区、重点区域等停车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80000

最高限价(元):1189759.2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玉树州重点景区、重点区域等停车场功能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玉树州重点景区、重点区域等停车场功能提升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4 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广场6楼东北角F806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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