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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4 01:46:27 本文标签:食品安全 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河南省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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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740
2、项目名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8,894,500.00元
最高限价:388945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豫政采(2)20251033-1包1:中央转移地方监督抽检专项任务58212505821250
2豫政采(2)20251033-10包10:省级评价性抽检任务27930002793000
3豫政采(2)20251033-2包2:中央转移地方监督抽检专项任务53735505373550
4豫政采(2)20251033-3包3:中央转移地方评价性抽检任务27552002755200
5豫政采(2)20251033-4包4:省级监督抽检专项任务44874504487450
6豫政采(2)20251033-5包5:省级监督抽检专项任务41143004114300
7豫政采(2)20251033-6包6:省级监督抽检专项任务34672503467250
8豫政采(2)20251033-7包7:省级监督抽检任务28755002875500
9豫政采(2)20251033-8包8:省级评价性抽检任务36850003685000
10豫政采(2)20251033-9包9:省级评价性抽检任务35220003522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概况:食品安全抽检任务采购拟采购27360批次(其中中央转移地方抽检任务6230批次,省本级抽检任务21130批次),项目预算金额3889.45万元。主要安排部署2025年中央转移地方和省级抽检任务。
5.2.采购内容: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工作过程中的所有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承担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招标规定完成时限止。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达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7.标包划分: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抽检工作任务量和完成时限,对拟招标任务分10个标段(其中中央转移地方抽检任务拟安排3个标段,省级抽检任务拟安排7个标段),详见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任务采购服务测算表。为保证抽检任务按计划进度及质量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采用“一家机构只能中一个标段”的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各自资质和检测能力,选择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最终根据投标人在各标段的得分情况,按照中标金额,从高到低排序,优先让同一家机构中标其报价最高的那个标段。若该机构在最高价标段中标成功,则自动失去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所有投标单位的中标结果将按此规则依次确定。
5.8.服务要求:具备与其投标包号及检验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
5.9.盲样测试:招标结束后,在公示和异议期内,采购人将对中标机构分包进行盲样测试,盲样测试通过的签订合同。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与其投标标段号及检验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及辅助用品,具备所承担食品抽检监测任务涉及的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相关资质(非标准检验方法除外)和完成任务的资金保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客观、准确。承担中央转移地方抽检监测任务的检验项目(微生物、螨、动植物源性成分项目除外),需至少进行双平行样测定。
3.2.具有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所必需的抽样设备和技术能力,拥有独立的专业抽样队伍,具备抽样、送样的能力;按工作需要具备满足样品储运条件的设备和车辆。
3.3.具有食品安全分析研判能力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及时填报相应的抽检信息平台。
3.4.具有出具经电子签名检验报告并能够与相应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对接的能力。
3.5.投标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实验室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合法有效,并具备所投标段所有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第一、二、四、五、六标包中的专项抽检任务和其它食品需具备不少于39个食品大类的全部监督抽检项目检验资质。上述要求为基本资质要求,未提供或提供的证书不在有效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投标。
3.6.为验证中标机构的实际检验能力,招标结束后,在公示和异议期内,采购人将根据中标机构所中食品类别,分标段对中标机构进行盲样测试。盲样测试通过的,签订合同。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8.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查询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8日 至 2025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人转账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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