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5-SH1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三(抢险破拆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现对福建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三(抢险破拆类)(项目编号:FX2025-SH187)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2技术服务和要求/2.2采购包2技术要求中“品目号2-2: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的“1.液压泵主要参数:▲1.4手柄力(N):≥350N”更正为“1.液压泵主要参数:▲1.4手柄力(N):≤350N”。
同时,将招标文件第三章/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4评标标准(采购包2)中技术项1-2的“A.【1.液压泵主要参数:▲1.4手柄力(N):≥350N;】”更正为“A.【1.液压泵主要参数:▲1.4手柄力(N):≤350N;】”。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2技术服务和要求/2.3采购包3技术要求中“品目号3-8:手持式钢筋速断器”的“▲6.剪切力≥15T”更正为“▲6.剪切力≥120KN”。
同时,将招标文件第三章/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6评标标准(采购包3)中技术项1-8的“A.【▲6.剪切力≥15T】”更正为“A.【▲6.剪切力≥120KN】”。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2技术服务和要求/2.3采购包3技术要求/品目号3-10:凿岩机“5.镐头硬度:振动镐的镐尖部位硬度不应小于50HRC;冲击镐的镐尖部位硬度不应小于30HRC。[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中“[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的要求。
4.将招标文件第四章/2技术服务和要求/2.3采购包3技术要求中“品目号3-13:毁锁器”的“3.总质量≤10Kg”更正为“3.总质量≤15Kg(不含包装)”。
5.将招标文件第四章/2技术服务和要求/2.3采购包3技术要求中“品目号3-16:机动链锯”的“4.净重≤5Kg”更正为“4.净重≤8Kg”。
6.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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