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604]JXCZ[CS]20250003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大庆市鑫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盛隆路4号 |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大庆市鑫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及全部条款 | 我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及全部条款 | 3年(采取1+1+1模式签订采购合同。即:合同服务期一年,合同服务期结束 后,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续 签下一年度合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 我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及全部条款及采购人服务标准 | 3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开庆(采购人代表)、孙兴梅、唐红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500.00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0.3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大庆市鑫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3.67 | 13.00 | 9.63 | 96.30 | 0.18 | 0.18 | 1 | 1 | |
| 大庆市松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5.00 | 15.00 | 9.88 | 89.88 | 0.20 | 0.20 | 2 | 2 | |
| 大庆市泉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4.33 | 15.00 | 10.00 | 89.33 | 0.21 | 0.21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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