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0052
二、项目名称: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大型专用设备)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华瑞汉和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1栋12层4室 | 593,000.00元 | 99.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华瑞汉和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6079900 | C1607990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设备维保服务 | 本次采购所需维保的仪器设备包括环境空气便携式监测设备、移动走航监测设备、质控设备、称量系统、便携式颗粒物激光雷达、车载式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等离线或在线监测设备。仪器设备共计18类44台(套)。 | 每月完成至少一次现场巡检,所有仪器设备全覆盖。主要检查所有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并进行月度维护清洁,更换干燥硅胶,纸带等常规耗材。做好每台仪器的维护更换记录,并归档保存。保证所有仪器运行稳定,数据真实可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后,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并恢复至正常运行。针对不需更换配件的设备故障,需在8小时内完成修复;若需更换配件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需向省总站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共同会诊,供应商出具书面故障诊断情况说明,方可延长维修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小靖(采购人代表)、尹峰、白宁、罗杜良、陈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按照定额人民币8100元(大写:捌仟壹佰元整)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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