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教育教学软件及孤独症相关功能室设备采购第四包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4 08:16:02 本文标签:特殊教育 教学软件 六安市 

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教育教学软件及孤独症相关功能室设备采购第四包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450号-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教育教学软件及孤独症相关功能室设备采购第四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2025年7月14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四川诚德佳和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放弃成交资格,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采购人开会研究决定,现依法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六安菁宸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六安菁宸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和顺1911商务楼26栋1102室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捌仟叁佰陆拾元整(小写:178360.00元)

货物类

名称:三年级特教智慧课堂一体化教学资源系统、四年级特教智慧课堂一体化教学资源系统;

品牌:伴伴星、伴伴星;

规格型号:KNSH-BBXV3、KNSH-BBXV4;

数量:1套、1套;

单价:89180元、89180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26万元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78360.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