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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4 09:51:38 本文标签:技术开发区 公开招标 经济 

项目概况

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903]DCGC[GK]2025001-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3]DCGC[GK]2025001-1

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7,000.00元

采购包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5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5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6,57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2109900-其他仪器仪表功能室设备采购1(批)劳技室1间;创客教室1间;劳技设备堆料室1间;美术综合室1间;美术教具室1间;美术写生室1间;书法室2间;书法教具室1间;音乐欣赏室2间;乐器室1间;心理咨询室1间;心理团辅室1间;舞蹈器材室1间;卫生室1间;历史专用室1间;地理专用室1间;体育器材室1间。2,657,000.00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29 至 2025-08-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东湖豪门1号楼3031号开标室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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