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90]ZBZX[CS]2025002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委托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天山北路3号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栋601室 | 1,385,000.00元 | 97.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委托管理服务):
服务类(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委托管理服务 | 管理区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拟20台)提供车辆管理、平台管理以及驾驶服务等。 |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响应的服务 | 合同一年一签,期限不超过三年 | 年 |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 1,38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华 |
| 评审专家: | 徐志勇 、 陈铭宋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年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90%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费率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含)的按1.5%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8%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 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 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公司帐户:账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委托管理服务:1.62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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