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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高速出入口顶棚及落地广告位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4 13:31:01 本文标签:安徽省 宁国市 出入口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高速出入口顶棚及落地广告位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高速出入口顶棚及落地广告位租赁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46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满足我市户外广告发布需求,需租赁宁国市高速北收费站顶棚广告位内、外共两处,落地广告位一处;宁国市高速东收费站顶棚内、外共两处广告位。以上共计租赁五处户外广告位。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租赁宁国市高速出入口顶棚及落地广告位,其广告位产权归属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两个公司将所辖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已全权授予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代理行使,该授权为特别授权,其代理范围有:规划、建设和经营交控集团、皖通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所有广告传媒业务。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唯一性条件,仅能由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二条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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