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2025001188(CLF0125SZ10ZC12)
二、项目名称:《何以深圳》微纪录片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深圳市泰禾创意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98000.00 |
深圳客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467000.00 |
深圳嘀嗒数字互动有限公司 | 1480000.00 |
广东晨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98500.00 |
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380000.00 |
深圳市凯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475400.00 |
红色(深圳)视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70000.00 |
深圳市朝闻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97900.00 |
深圳市趣振生洁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深圳客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467000.00 |
广东晨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98500.00 |
深圳市朝闻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97900.00 |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客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8号绿景美景广场1005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467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何以深圳》微纪录片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许剑颖、卢新锋、蓝伟文、郑茜红、杨宝成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人民币18736元。
九、公告期限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三)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质疑咨询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1。
(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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