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001]DHGS[DY]20250005
二、项目名称:第三十四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会篷房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第三十四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会篷房租赁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丽日建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园东福街7号 | 71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第三十四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会篷房租赁服务):
服务类(丽日建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第三十四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会篷房租赁服务 | 完全符合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要求 | 完全符合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展会结束后 | 完全符合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要求 | 71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洋、刘超、吴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招标预算为基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中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公示结束后2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第三十四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会篷房租赁服务 | 1.5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第三十四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会篷房租赁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丽日建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10,000.00元 | 710,000.00元 | 1 | 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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