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524]BWZ[CS]2025002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电商数据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浪潮卓数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15号1101 | 439,000.00元 | 99.4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安溪县电商数据服务采购):
服务类(浪潮卓数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安溪县电商数据服务采购 | 对主流电商平台网零数据进行采集,提供网络零售数据查询、网络零售全景大屏展现、网络零售季度分析报告和重要电商促销节分析报告 | 按照磋商文件采购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 3年,(另赠送2年) | 项 | 按照磋商文件采购要求 | 439,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詹晓莺 |
| 评审专家: | 潘俊杰 、 吴增海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②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元):100万以下收取比例:1.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须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默认为开具1%税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若需开具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另行支付税点差额。 (3)服务费缴交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帐 号:15269010010013487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安溪县电商数据服务采购:0.658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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