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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人民政府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5 10:28:53 本文标签:人民政府 鹤岗市 东山区 

一、项目编号:[230406]QZZB[CS]20250003

二、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卓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4号4栋1单元26层1号(住宅)825,716.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

工程类(黑龙江卓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杨洪波黑 2232018202509534825,716.6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艳波、王泽华、宫玉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中标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委[2015]299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改为市场调节价收取10000.00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招标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招标人及投标单位双方解决,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即为同意此约定。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1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评审价格最终报价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备注
黑龙江卓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5.0030.0095.00825,716.64825,716.6411
黑龙江鸿盛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9.0029.9888.98826,200.37826,200.3722
黑龙江省淇洪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5.3329.9385.26827,705.31827,705.3133
哈尔滨尚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3.6729.9483.61827,500.74827,500.74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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