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00-ZHLA-G2025-0003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灰霾、VOCs、重金属等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全托管维护及质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91320214579517104U | 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C座 | 90.34(均分制) | 59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市灰霾、VOCs、重金属等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全托管维护及质控项目 服务范围:无锡市灰霾、VOCs、重金属等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全托管维护及质控服务,针对我市1台浊度仪、1台黑碳仪、1台大气重金属监测仪(东绛超站)、1台大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东亭站)及辅助设备,进行全托管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包括数据初审、预防性检修、例行巡检、针对性检修、监测设备日常维护(备品备件维修、备件耗材及运行维护)、突发事件的应对、质量控制与质量保障等,确保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平台联网正常。 服务要求:根据《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及其他国家、省市相关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填有相应记录,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及其他国家、省市相关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填有相应记录,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大华、黄晔、朱培瑜、施新锋、房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类)规定的75%计取,共计66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