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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民政局南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5 17:56:41 本文标签:精神障碍 南阳市 民政局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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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南阳市民政局南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多学科、多专业融合发展的社会服务,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社区支持、志愿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方法,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的专业社会服务。服务供应商需具备专业的医疗康复资质、稳定的多学科专业团队、完善的康复设备和专用场地、丰富的社区康复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并能确保服务的专业性、连续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需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为南阳市区内有康复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康复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阳市康复中心于2023年、2024年已率先在中心城区开展了“精康服务”工作,该中心是南阳市区内唯一具备综合性医疗康复资质、专业团队、专用设施及成熟服务经验的机构,能够有效保障患者康复过程的专业性、连贯性和稳定性,为保证该项目顺利衔接,结合其公共服务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款规定,建议南阳市康复中心作为本次项目的唯一供应商,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南阳市康复中心
2.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建设路158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陈香娟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崇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尚东挺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9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28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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