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2149850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清洁美化城乡生活环境,推进旌德县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拟采购具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服务商,对旌德县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处理,旌德县日产生活垃圾约95吨/天,服务时间三年,服务质量应满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验收要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宣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4〕28号,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需要采用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2)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7月21日发函至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具备接受处理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能力的函,宣城、广德公司回函,两个公司均不具备接受处理我县生活垃圾的能力,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具备接受处理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的能力。(3)经专家组进行充分理由论证,一致建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完成采购活动(详见后附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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