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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敬老院宁陕县.江口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6 03:10:21 本文标签:宁陕县 敬老院 江口 

项目概况

宁陕县.江口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居尚社区10号楼一单元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ZY2025-XJ030

项目名称:宁陕县.江口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谷物细粉1.优质大米、面粉、面条等其他粮食类; 2、品牌非转基因菜籽油; 3、蔬菜类; 4、水果类; 5、肉类、禽蛋(主要为:鸡腿、鸡脯肉、牛肉、猪肉、鸡蛋) 6、酱油、盐、料酒、醋等1(批)详见采购文件220,000.00 2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送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10)供应商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能自觉遵守敬老院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敬老院协调管理(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居尚社区10号楼一单元3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务必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308754624@qq.com邮箱(介绍信上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账号),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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