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租赁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车辆停放场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岚县东村镇停车场2020年签订租用合同至今,目前该停车场内仍停放我单位违法事故车200余辆,如全部托运迁移,成本较大,时间较长,不利于前后业务的衔接。
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赁停放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车辆的场地要求场地手续齐全正规,能够同时容纳300辆车以上,且距离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km以内,以方便办公。经走访辖区周边村庄及企业,目前仍仅有东村镇停车场充分满足业务需求,该停车场面积30亩,手续齐全具备出租条件且有续租意愿。
综上所述,岚县东村镇停车场是范围内仅有的且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在地理位置、规模和功能上无可替代。同时,为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政资金、快速响应突发事件,故岚县东村镇停车场成为唯一可合作的供应商,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该公司场地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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