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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6 09:36:23 本文标签:竞争性 全省 禁毒 

受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01]SA[CS]2025003、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SA[CS]2025003

项目名称: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1(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4,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1(场)详见磋商文件要求4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投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 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3、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的,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9 至 2025-06-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0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06-1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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