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刘街道高刘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JJFZ00081
项目名称:高刘街道高刘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审标准更正内容如下所示:
原评审标准 | 现评审标准 |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的人员: (一)项目经理(1人,6分) 1.具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含在管)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 2.每提供1个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证明的,得3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岗位不得兼任;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4)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信息等主要评审要素时,须同时另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项目经理业绩与上述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累计得分; (6)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本项所指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9分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的人员: (一)项目经理(1人,6分) 1.具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含在管)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 2.每提供1个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证明的,得3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岗位不得兼任;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4)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信息等主要评审要素时,须同时另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项目经理业绩与上述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累计得分; (6)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本项所指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9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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