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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宋家镇长江工业园园区秩序保障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6 16:36:19 本文标签:人民政府 宜宾市 翠屏区 

一、项目编号:N5115892025000035

二、项目名称:宋家镇长江工业园园区秩序保障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宜宾华盾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前进路323号尚都商业广场820,000.00元95.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华盾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13040000C13040000 市容管理服务宋家镇长江工业园园区秩序保障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铮、刘亚梅、杨世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000元。3.账户信息:账户名:四川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银行账号:811100101350072816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三江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108064,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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